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成玲
身份证号码:
住址:烟台市蓬莱区蓬莱阁街道抹直口社区号
执行标的:.50元
执行案号:()鲁执恢号
奖励标准:凡向蓬莱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如找到被执行人并能成功传唤的,奖励.00元。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悬赏截止日期: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联系人:刘法官李法官
联系方式:
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来源:蓬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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